周远擦开镜子上的水雾, 里边被倒映出的面孔,瞬间就清晰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个多月了,他还是有些不习惯自己现在的这张脸。 虽然还是黑发黑瞳,却已经变成了西方人的长相,长得跟《黑暗骑士》里那个万人迷的蝙蝠侠似的。 和自己原来帅气的样子相比,只能说…… 还凑合吧。 除了长相之外,周远对环境的改变也还有点不习惯。 这個世界如今还处于蒸汽时代的前中期,这里又是新大陆旷野边缘的一个拓荒小镇。 照明只能依靠蜡烛和煤油灯,日常交通几乎全依赖马匹或者马车。 生活中科技几乎都没有,娱乐基本靠喝酒。 自己在这里, 除了当一个所谓的“西部牛仔”,似乎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把插着左轮手枪的腰带束好,披上棕色的皮外套,系上牛仔领巾,再戴上斯坦森帽。 周远踩着带刺轮的马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后退了两步。 ——但是成为一个西部牛仔,可以尽情地打枪欸。 超酷的好吗。 右手摸到左轮手枪的枪柄上,右膝微曲,上身后仰,接着胯部一顶,手腕一抬,枪口就已经对准了镜子里的自己。 通常在西部能被称为“快抢手”的人,完成这一套动作的时间,都在一秒钟以内。 在正式对决的时候,基本上枪口刚从枪套里出来,就已经完成了击发。 慢一点也没关系,下辈子记得长点心就行。 周远继承了这具身体原主的肌肉记忆,比一般的快枪手还要更厉害一点,状态好的时候,从准备完毕到开枪,半秒都不到。 而且准度奇佳,一枪一个小朋友。 感觉到自己今天的状态依然良好,周远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就转身往阳台的方向走。 …… 啊,差点忘了。 走到一半,周远伸手往窗台上摸,拿起一个金光闪闪的六角星形警徽,戴在了自己牛仔外套的左胸位置上。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打开阳台的门,“咻——”地一声吹响了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