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遇见了一个人。 或许不能称为遇见,而是人海中的惊鸿一瞥。 有些人注定只有这错身而过的缘分,有些人,缘分深一些,便能短暂并肩。 我想,应该是我又想起你了——」 放置在桌面上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 李时一放下笔,指尖划过接听键:“罗莎?” “Shane,晚上有个好工作,时薪一百刀,接不接?”电话那端的人语速很快。 “地址发我。”李时一说完挂断了电话,视线落在才写了一半的日记本上。 本子已经写了大半,其中大多数篇章,都被一个人的名字占据。 写日记这个习惯,是出国以后才有的。 李时一总觉得,时间久了,大脑或许会忘记,自己曾经很喜欢很喜欢过某一个人。 但文字不会。 搁在桌面上的手机响了一声,李时一合上才写了一半的日记,看了眼罗莎发来的兼职地点,是几条街区外的酒吧。 想来也是,只有在远离这片贫民区的繁华地段,才找得到报酬如此丰厚的兼职。 她换下家居服,将钥匙揣进口袋,拎起那辆饱经风霜的公路车,穿过乱糟糟的楼道下楼。 每次扛着自行车下楼的时候,李时一都很想叹气,要是在国内,哪里需要这么宝贝一辆经了不知多少手的破自行车。 这辆车还是她初到曼哈顿那年,从已经毕业的学姐手中接过的传家宝。 据说学姐也是从上任学姐那里继承来的,交易时,学姐一脸郑重地嘱咐:“好好待它,睡觉也要带着它!千万别停在公寓楼下,不然你第二天一定见不到它了。” 李时一谨记学姐的话,从此开启了和山地车的同居生活,一人一车一住就是四年,感情极其稳定,从来没有闹过分手,除了车子偶尔掉个链子。 到了楼下,夜风裹着细雨扑面而来,李时一扫了眼街边停靠的汽车,总觉得有些眼熟,似乎这几日总能看到那辆不起眼的黑色轿车。 夜空中飘着的细雨逐渐变大,她不再耽误时间,蹬上自行车,朝着兼职的酒吧赶去。 ...... 酒吧侧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