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州县,是中国中央集权政府的基层政权,也是社会政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是中央政令的落实者,另一方面又是中央政府控制基层社会的执行者。州县制度的长期存在,说明它已成为中央集权国家统治基层社会的有效方式和有力环节。 在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君主统治政治结构中,州县一直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构成部分。这种稳定不仅表现为它在整个政治体制结构中的地位没有改变,也表现为它的政府组织和职能除了随着巩固中央集权的要求而更加完善外,其余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到了晚清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伴随着20世纪初庚子新政的启动和预备立宪的开始,州县政府的职能扩大、机构发生变革,治理方式也发生重大变化,这是中国地方制度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转型。这一进程中不仅仅伴随着政治制度层面的变革,而且造成了传统基层社会中原有组织和精英的分化和重组,并促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建构。不了解这些问题,是很难对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等问题做出透彻和更为合乎实际的说明的。 一、本课题研究概述 州县制度研究,一直是政治制度史和历史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为众多学者所重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1.对清代州县制度的研究 对清代州县制度进行整体研究的专著首推瞿同祖先生的《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该书是“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中国清代地方政府的实际构成及其实际运行模式的著作”[1]。该书从研究清代地方政府(主要是州县政府)的结构及运作模式入手,具体考察了州县政府的实际运行,尤其是非正式的“私人因素”在地方政府和政治运作过程中的地位及其对正式制度的影响,开创了对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新模式和新视角。 刘子扬的《清代地方官制考》(紫禁城出版社1988年),全面阐述了清代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和职官设置,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州县衙门制度,概述了清末地方官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认为“改革的重点在省一级的行政改革上”,故而没有述及州县官制改革。 魏光奇的《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