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千禧年 武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阎辉为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季伯良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提出的异议,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均不能成立。 被告人阎辉对指控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提出异议,与事实和法律不符,不予采信。 鉴于被告人阎辉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本案的侦破具有一定的作用,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本身再犯可能性较低,对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被告人阎辉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造成的社会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阎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阎辉入狱的第一年 “辉哥,臧天齐他不守信用,答应的5年他没有做到,你放心过了今晚老子就来陪你,自从你被带走后,野狗就到处划拉你的地盘,老子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今晚就去收拾了他。” “小桦,咱不混了!不就是10年吗?哥认了,哥怎么样都行,但你一定得给我活出个人样来。” 臧桦咆哮:“你认了?你他妈的怎么能认了?那是个畜生,他死有余辜,但你不能陪他一起死!” “你认了,老子不能认啊!” “你他妈认了,你让老子怎么办?怎么办?” “十年啊!这不是十天,也不是十个月,这是整整十年啊!” 阎辉入狱第二年 “辉哥,你猜老子考哪儿了?” “猜不出来,哥没啥文化,能认识的学校也没有几个,但哥相信我的小桦一定是最牛逼的。” “操!知道我牛了吧!那出来了你得先给我多上几次!” “你还是跟哥说你考上哪了吧?” “嘿嘿,我考上南政了,排名第一的政法大学,你就说老子牛不牛吧!” “牛!” 阎辉入狱第四...